社會企業獎勵金計畫

1. 申請事宜

我已透過連結下載申請書範本,並已準備好要提交的內容。我可否透過傳送電子郵件方式,提交申請書?
不可以。所有申請書均須透過填妥線上表格的方式提交,透過其他方式提交者將不予接受。
我可透過何種方式確定提交的獎勵金申請書已送達?
一旦申請書提交成功,您的電子郵箱將收到系統自動產出的確認信。
我發現申請書存在一些錯誤。我可以再次提交一份新的申請書嗎?
可於申請截止日期 2022 年 6 月 15 日星期三 23:59 時(新加坡時間,GMT+8)之前再次提交,我們將對最後提交的申請書進行評估。
我的社會企業目前正發展多項需要獎勵金資助的不同專案。我可否針對每份專案提案,另行提交一份不同的 申請書?
不可以。每家社會企業只可提交一份申請書。倘若同一家社會企業在同一申請期限內提交多份不同資助專案的申請書,則該社會企業將被取消資格。

2. 申請條件

如我的企業登記為非營利機構,我可以申請獎勵金嗎?
登記為非營利、獨資經營、慈善機構、因宗教目的而成立的宗教組織、競選活動、一般籌款活動或提供活動贊助的公司,均不合乎資格申請本獎勵金計畫。
我的企業不是社會企業,但有企業社會責任計畫。我的企業是否符合申請資格?
獎勵金計畫僅適用於社會企業。社會企業以實踐社會使命為核心,並透過可持續商業模式以實現其社會使命。其主要目標是在社會、文化、社區經濟及/或環境方面取得積極的成效。因此,創造收入為社會企業實踐其社會使命提供重要的支持。傳統商業模式著重於為股東帶來利潤,甚或將部分超額利潤貢獻予社會公益事業;而社會企業的營運模式,乃聚焦於實踐其社會使命上。賺取的利潤主要用作支持社會企業擴大其在社會中的積極影響力。

透過系統的衡量標準,社會企業應可彰顯上述影響力。該等企業以賺取的收入自力更生,而非依靠慈善餽贈維持營運。已獲得其它形式獎勵金及/或投資的社會企業,應保留大多數控制權及其實踐社會使命的利益。社會企業亦應是獨立自主的商業公司,獨立於任何國家政府之外。雖然社會企業應能透過商業營運自力更生,惟我們亦承認,企業在早期先導測試/初創階段對獎勵金亦有所依賴。

我早前已申請過獎勵金計畫,但未獲獎,我可否再次申請?
可以。我們每年均會獨立審查提交之申請。您可再次提交一份新的申請書。